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
标本制作与保藏技术研发专项申请指南

日期:2016-07-28

|  来源:【字号:

  

  一、项目设立的目的意义 

  中国科学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是开展我国动物、植物、海洋生物、菌物及古生物化石等标本保藏、研究和科学传播的主要实体,在国家生物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的馆藏量占到全国生物标本收藏总量的60%以上,为生命科学研究和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研究材料和信息数据。 

  高水平的生物标本制作与保藏技术,是馆藏标本充分发挥自身价值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生物标本的制作和保藏,一方面需要传承传统的技术方法,另一方面也面临着不断提升和创新的机遇。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为探索更加科学、简单、高效、环保、安全的生物标本制作、保藏技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为提高我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在标本制作和保藏技术方面的水平,推广应用新方法和成功经验,促进我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特设置“中国科学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标本制作与保藏技术研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条件 

  在我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长期从事标本制作、管理的正式在职职工。 

  2. 项目要求 

  本着“科学、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结合所在生物标本馆(博物馆)和我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实际情况,在吸收传统技艺的基础上,采用现代技术和材料,研发生物标本(包括动物、植物、菌物、古生物等)制作和保藏新技术、新工艺,并在院内有关标本馆(博物馆)进行推广和应用。 

  3. 项目执行期: 

  2017-2018年,共2年。 

  4. 资助额度: 

  每项不高于50万元。 

  5. 其他说明 

  每家标本馆(博物馆)年最多可推荐申请一项。 

  每位申请人只能获得一次获资助机会。 

  三、申请受理 

  申请人根据附件提供的申请书格式,完成项目申请书的撰写;并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书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由科研管理部门协同依托的生物标本馆(博物馆)对申请书的科学内涵和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初评,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项目和候选人员。各生物标本馆(博物馆)需要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至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联系人:田永生010-68597275,电子版申请书请发至ystian@cashq.ac.cn。 

  申请受理截止日期:2016818 

  四、项目评审、管理及验收 

  1.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委托院生物标本馆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的候选项目进行评审。 

  2. 获资助的项目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任务书,院生物标本馆工作委员会审核,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确认后方可执行。 

  3. 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和所在生物标本馆(博物馆)馆对推荐并获得资助的项目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资助项目每年需要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在中国科学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年度工作会议上汇报主要科研进展。 

  4. 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经费执行报告,依托的生物标本馆(博物馆)提交成果应用情况和效果说明;院生物标本馆工作委员会将在中国科学院生物标本馆(博物馆)年度工作会议上组织专家审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各馆建立诚信制度。 

    

  附件: 

  院生物标本馆标本制作与保藏技术研发专项申请书(大纲).docx

附件: